12家被巡察单位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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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6日,校党委第三轮巡察12家被巡单位交出集中整改3个月的“成绩单”。从整改进展看,被巡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取得“后半篇文章”的积极成效。

——将巡察整改与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研究生院召开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大会,制定“研究生教育50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校团委规范校院两级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平稳完成学生会组织改革,制定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持续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平稳收官和非学历教育培训“三进三化”,发起并与教科院共建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

——将巡察整改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管理学院开展本科教学大讨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做到“马工程”教材应选尽选,对 15 门课程启动课程思政建设。新闻学院制定卓越新闻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拔尖创新计划”工作方案,将“培养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的目标落实到培养体系中。生命学院成立“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综合改革方案和课程思政建设指导意见。

——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双一流”建设相结合。光电信息学院推进“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获批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推进高端生物医学成像大科学设施和湖北光谷实验室建设。能源学院推动若干交叉学科团队建设,新增“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学院构建起以“五个一工程”为代表的“精准突破”发展思路。

——将巡察整改与解决师生困难回应师生诉求相结合。数学学院盘活教学科研用房存量,提高房间利用效率,积极拓展办学空间。医管院对办公用房、学术交流用房和学生活动用房的问题立行立改,分批更换了研究生工作室故障空调设备。

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巡察成效的集中体现。校党委第三轮巡察被巡单位在集中整改阶段整改措施完成率达 97.8%,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完善制度、提出改革措施 216 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117 人次,持续深化标本兼治,落实“三不”一体推进要求。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表示,将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统筹考虑,一体持续深化整改,切实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党委巡察办)